按照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经学校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2.博士研究生为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对国外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专业需求,由学校组织相关专家研究审定。
4.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引进高层次人才分类及标准
A类人才:国家级优秀教师、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获得者(排名前二)等相当层次的国家级领军型人。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B类人才: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名前二)、国家优秀青年基金;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等优秀高技能人才。身体健康,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C类人才:在相关专业领域和高等职业教育领域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和威望的专业带头人,世界技能大赛金银牌获得者等优秀高技能人。高校人员需担任本专业带头人三年以上,一般具有正高职称(副高职称需具有博士学位),主持省部级课题2项以上且具有省级以上人称号(或项目)。身体健康,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D类人才:高校教授,具有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齐全),且取得博士学位前具有完整的硕士研究生经历(硕士毕业证、学位证齐全)。身体健康,教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2月26日,采取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的方式,现场报名需携带材料:
(1)《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2);
(2)《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公开招聘人员政审表》一份(附件3);
(3)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包括毕业证和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等),应届博士毕业生凭所在院校证明报名。
(4)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采取邮箱报名的考生将以上材料扫描件在规定时间发送至公开招聘邮箱(SHXYGKZP@163.com)。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人事处将在5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方式告知初审结果。
3.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考核前一天携带本人身份证至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东校区办公楼305)进行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应聘人员基本条件”及《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岗位列表》中的“招聘专业”及其他条件,本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要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或因个人原因未满足“应聘人员基本条件”、“招聘专业”和岗位具体条件者不予报名。
(二)考核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考核流程,考核工作由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和二级学院共同实施,根据不同岗位需求,一般采取试讲、答辩和实践操作等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学术背景、科研成果、操作技能和适应工作能力等考核指标进行量化评判。具体时间及考核内容由各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并于考核前3天通知考生本人。
(三)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1.体检。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招聘计划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名单,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考察采取调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应聘人员政治素质及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对有工作经历者须到其原单位考察;对国外留学人员,要与相关部门协调,考察其在国外期间的工作、学习、生活等相关情况。
3.确定拟聘人员。学校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报学校会议审定。
4.公示。学校将确定的拟聘任人员名单在学校人才招聘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5.审批。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审批手续,2021年7月31日之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人事档案未能转入学校者不予审批聘用。
6.备案。学校将审批结果报省教育厅、人社厅备案。
7.聘用。对省教育厅、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学校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四、引进待遇
(一)人才待遇
1.享受一次性提供的安家费(税后)。其中,A类按80-120万执行,B类按50-80万执行,C类按30-50万执行,D类按15-30万元执行。年收入不低于15万元,纳入事业编制。
2.提供科研启动经费,A、B类:面议,C、D类:理工类10万,文科类5万。
3.根据甘肃省《“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在户籍办理、出入境和居留服务、社保办理、税收减免、子女入学、就医保障、免费旅游等方面享受优质待遇与服务。
4.有住房需求可提供周转住房。
(二)人才成长平台
1.西部之光访问学者;
2.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学;
3.甘肃省陇原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
4.“工匠之师”培育计划;
5.职教名师引领工程。
五、其他事项
1.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公开招聘考核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反映。
学校人事处咨询电话:0931-7941011/7941425/7941337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监督电话:0931-794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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