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园现因工作需要,根据《天河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穗教发〔2020〕12号)等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广州市天河区侨怡幼儿园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教辅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见《广州市天河区侨怡幼儿园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教辅人员职位表》(附件1);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1年2月2日上午9:00时至2月20日下午17:00时止。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自行下载填报《广州市天河区侨怡幼儿园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教辅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发送电子邮件至446107919@qq.com,发送材料时,须在邮件标题注明姓名和报考职位。
(三)报考要求
编外人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2以上方能开考;如达不到上述比例,将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四)资格审查
考生需面试2月20日(周六)当天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见《广州市天河区侨怡幼儿园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审查资料目录》附件3前往广州市天河区侨怡幼儿园(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侨怡一街15号)进行现场审核。
(五)资格审核通过者可直接参与面试环节。
五、面试
2021年2月20日(星期六)上午10:30—12:00
附面试相关要求:
面试原则上采用答辩、自我介绍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未达60分者,不得进入考核和体检环节,也不得作为递补对象。
六、体检、组织考核、确定拟录用名单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的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名单在天河区天河教育在线上(http://www.gzthedu.cn)公示3个工作日。如出现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可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录用
公示期间无影响录用不良反映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福利待遇
执行《天河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薪酬标准,并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九、注意事项
(一)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和学位鉴定证明办理需要15个工作日,请考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及时办理相关鉴定。
(二)应聘者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因疫情原因,考生需配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持穗康码(或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参加考试,并接受体温检测、填写健康登记表等疫情防控工作安排。考生未戴口罩、穗康码(或粤康码)不符合要求( 红码、黄码或无码)、体温异常(额温≥ 36.8;腋温≥ 37.3℃)的,有疑似症状的,均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四)请各位考生提前在微信小程序“穗康”(或小程序“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穗)方式等情况,若近14天个人行程轨迹查询结果,停留过重点疫区的,需查验考生隔离通知书、解除隔离通知书和核酸检测报告等。若检查后不符合防疫要求的,不得进入考场。
(五)本公告由广州市天河区侨怡幼儿园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8802932-806。 监督电话:020-38622519,38622508。
广州市天河区侨怡幼儿园
2021年2月5日
原标题:广州市天河区侨怡幼儿园2021年1月 公开招聘编外教辅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gzthedu.cn/contents/411/639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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