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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内蒙古呼伦贝尔鄂温克旗“三科”国家统编教材教师招聘14名公告返回公告列表 >>

2021-02-08 被浏览:121次

呼伦贝尔鄂温克旗教师招聘安排

报名时间:2021年2月8日至2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笔试时间:2月24日



为保障鄂温克旗义务教育阶段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国家统编教材授课师资需求,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国家统编教材师资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内教发〔2020〕8号)、《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心关爱民族学校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授课教师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呼政字〔2020〕7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拟招聘义务教育阶段民族语言授课学校“三科”国家统编教材教师14名,详见《2021年鄂温克旗公开招聘“三科”国家统编教材教师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4.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具备蒙语交流能力,并能够熟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教学;

5.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8日以后出生);

7.专业条件详见《职位表》;

8.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开始日之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得报考。教师资格证书的专业须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9.《语文》教师岗位要求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道德与法治》《历史》教师岗位要求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开始日之前,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否则不得报考。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2021年2月1日以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研究生;

3.试用期内和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鄂温克旗在编在册教师(包括特岗教师);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鄂温克政务网(https://www.ewenke.gov.cn/)、鄂温克旗教育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21年2月8日至2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地点在鄂温克旗教育局一楼111室。

3.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按要求填写《2021年鄂温克旗公开招聘“三科”国家统编教材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报名表》),需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正面蓝底免冠1寸彩照3张。

填写个人简历时,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学习经历(自高中开始填写就读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对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报名表》相关信息本人要认真核对,资格审查通过后将无法修改。

(3)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4)现场提交本人健康码和行程码,国内疫情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返抵人员须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具体要求以本地区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为准)。

(5)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笔试不设开考比例,对无人报名或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数的岗位,采取补录方式进行。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2月8日9:00至2月19日17:00(节假日除外)。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四)考试

1.笔试

(1)笔试日期:2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以鄂温克政务网公告和准考证为准。

(2)应聘人员2月22日-23日到鄂温克旗教育局406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时须出示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准考证,并提交彩印健康码、行程码(印在同一张A4纸上,本人签名)、笔试前3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具体要求以本地区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为准),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3)笔试必须用国家通用文字答卷,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时长为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

(4)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等内容。

(5)笔试成绩将适时在鄂温克政务网公布。

2.面试

(1)原则上按照招聘学科岗位计划数与笔试合格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对报考人数达不到1:3的岗位,可按照1:2的比例进行。

(2)面试日期:2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以鄂温克政务网公告和面试通知单为准。

(3)报考人员2月26日到鄂温克旗教育局406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时须出示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并出具当日健康码和行程码,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4)面试满分100分,备课时间40分钟。面试包括两项内容:一是蒙语表达能力测试(分值20分),以问答方式进行,时间为3分钟;二是国家通用语言能力测试(分值80分),采取试讲方式进行,模拟上课12分钟,要有板书展示。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当场公布。

(5)对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所有面试人员的平均成绩;不能计算平均成绩的,须达到命题组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若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也并列的,以试讲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

(五)体检

1.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

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4.对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安排复检。

5.体检环节出现的招聘缺额,按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综合考察

1.考察工作由鄂温克旗人社局、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2.重点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表现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

3.考察出现空额,按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1.拟聘用人员在鄂温克政务网、鄂温克旗教育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2.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最低服务期五年。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一)应聘人员近期不要前往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减少出行、聚集等有传染性风险的活动,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对因不符合健康要求及疫情防控要求而导致不能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二)应聘人员如为外来或外出返乡人员,须严格按照鄂温克旗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在提供有效证明的前提下,可报名应聘。

(三)考试期间,应聘人员应自备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以外,须全程佩带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四)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和鄂温克旗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如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对招聘工作和疫情防控要求作出调整,以鄂温克旗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五、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为保障配齐配全“三科”教师,“三科”教师岗位未完成的招聘计划,根据工作需要,可进行补录。补录不再组织报名,使用本次笔试成绩。未完成的招聘计划向社会公布后,第一次未被录取的考生重新填报志愿,根据未完成计划及考生填报志愿情况,按照面试比例1:3从高分到低分进入面试。具体补录时间等事宜,另行通知。

(三)招聘政策咨询电话:鄂温克旗教育局人事师资办(0470)8812148、8814330。

(四)监督举报电话:鄂温克旗教育局纪检办(0470)8814272。

附件:

1.2021年鄂温克旗公开招聘“三科”国家统编教材教师职位表(点击下载)
2. 2021年鄂温克旗公开招聘“三科”国家统编教材教师考试报名表(点击下载)

2021年鄂温克旗公开招聘民族语言授课学校

“三科”国家统编教材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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