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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赴外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返回公告列表 >>

2021-04-26 被浏览:205次

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创办于1991年,系深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学校始终坚持“以生为本、育残成才”的办学宗旨,认真贯彻落实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紧紧围绕“建设全国特殊教育强校”的目标,积极创建中国特殊教育、中国人权事业“两个窗口”,努力打造教师队伍建设、特殊教育改革和人权保障水平“三个高地”,锐意改革,勇于创新,近十年来,先后获得“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特殊教育先进单位”“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特奥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工人先锋号”“全国残疾人体育先进单位”等国家级荣誉,教学成果获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被誉为中国特殊教育的一面旗帜。

学校占地7.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3万平方米。学校现有教职工465人,共有87个教学班,在校各类残疾学生共计900余名,是“广东省特殊教育基地”、“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特殊教育实验基地”、“中国特奥培训基地”。

因教育教学需要,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定于2021年5月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9个(拟聘1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且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附件1)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报考学历

  (1)须通过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研究生(含)以上学历及学士/硕士(含)以上学位。其中,本科学历要求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2)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如:岗位要求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本科和研究生专业均要求数学,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数学,应具备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非数学,本科专业为数学,还应具备相应的本科学位。同时,考生应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提供有效的应届毕业生材料,逾期未取得的,不予聘用。

  2.报考专业

(1)考生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

(2)考生所学专业以报考者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报考者可根据岗位设置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对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如果岗位要求二级专业科目,则相应的三级专业都可报考;如果岗位要求的是三级专业科目,则只有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初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报考年龄

在《招聘岗位表》“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其他条件中没有年龄要求的,报考年龄要求为40岁以下(即1981年4月20日之后出生)。

4.职业资格

考生须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报名时未取得的考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先报名,但须承诺于毕业后1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

(一)报考方法及时间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报考时间为: 2021年4月20日至5月13日

网上报名邮箱为:szyptxrsc@163.com

现场报名地址为:

1.广州

时间:2021年5月11日上午9:00

地点: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北校区)c栋202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园西路183号

2.南京

时间:2021年5月13日上午9:00

地点:江苏辰茂新世纪大酒店二楼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33号

(二)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

3.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考须提交的材料

报考者应按以下顺序提供并整理好材料。通过网上报名的,报名材料须打包成压缩文件或合成PDF,文件命名格式为:报名岗位+毕业院校+姓名(例:特殊教育高中社会适应岗位-XX大学-李XX)。

(1)报名表(附件2,需贴电子照片,本人手写签名后扫描)。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页后扫描)。

(3)学历及学位证书。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考生,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

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和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如考生暂无法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须提供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院系公章的院系推荐意见。

(4)成绩单和绩点情况(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5)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英语等级证书等)。

(6)在校期间所获得的荣誉证书等材料。

(7)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学习或实践成果的材料。

(8)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交《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3)。

(9)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三、资格初审和初步筛选

  (一)初审和筛选办法

所有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人员均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学校将组织专家组通过查看资料、在线询问等方式,根据学历、学位、专业、成绩、在校表现、获得荣誉等方面对考生综合评分。通过对评分进行高低排序,各岗位按照不低于拟聘人数的5倍确定进入下一轮考试的人选。报名人数不足拟聘人数5倍的,按实际符合岗位条件的人数确定进入下一轮考试的人选。

  (二)相关要求

  1.考生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考试。

  2.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四、考试

  (一)笔试

资格初审及遴选合格人员进入笔试,所有入围笔试人员均入围面试。广州、南京考点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分别于5月11、13日在学校官方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专业面试将以说课、答辩、结构化等形式进行,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及格线为70分。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学校确定并通知获面试资格的考生。

  (三)成绩公布及确定体检人选

学校在面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面试、笔试成绩7:3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不高于岗位拟聘人数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名单将在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之内在学校官方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学校完成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其中包括组织拟录用毕业生来校适岗考核(2021年5-6月)。

招聘学校安排资格初审之外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学校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学校或主管部门在官网上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在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前,由学校按规定时间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备案同意聘用后,学校将及时通知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学校原则上将在正式开学前预留时间,完成聘用手续的办理。因考生原因自招考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未办理聘用备案的,取消聘用资格。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试用期

  学校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其中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且与事业单位订立聘用合同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八、其它事项

(一)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报考者应当遵守报考点院校的有关防疫防控规定(请考生自行提前与相关院校咨询落实),符合防控健康要求,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绿码、行程码并配戴口罩,方可进入报考现场。

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填报信息不真实、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五)未尽事宜按照《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深圳市公办中小学校赴外地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通知〉》(深教〔2018〕384号)执行。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七)招聘查询网址

  学校官网:http://www.szyptx.net

  咨询电话:0755-89468826

  本公告由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2.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赴外招聘教师考生报名表.docx

附件:1.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赴外招聘教师岗位表.docx

附件3.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承诺书.docx

附件4 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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