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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上半年广东深圳市坪山区公办中小学选聘教师47人公告返回公告列表 >>

2021-05-10 被浏览:164次

深圳市坪山区公办中小学2021年上半年公开选聘教师共47名,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市坪山区公办中小学2021年上半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要求

(一)选聘对象

全国中小学目前在岗的优秀教师。

(二)基本要求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先进的教育理念、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能力和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

3.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4.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学段及以上的学科教师资格证。

5.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可放宽为具有本科学历。

6.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最高年龄可放宽为50周岁。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近2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4.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影响任职的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1年5月19日至5月28日下午18:00前。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由报考人员将相关材料的电子版(纸质材料提供扫描件)发送至邮箱:dujuan@szpsq.gov.cn,提交相关材料后,招聘单位将根据材料进行初审。

(三)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1.报名表(详见附件2)

2.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原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聘书、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5.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原件,详见附件3);

6.证明符合职位规定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

7.其他获奖或任职经历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8.履职报告(撰写要求见附件4);

9.报名信息简表(详见附件5);

网络报名时以上材料均须提供电子版或者扫描件,打包压缩件发送到指定邮箱(大小控制在10M以内,题目为“报考单位+职位代码+姓名”)。

三、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材料初审

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按要求发送到指定邮箱后,由招聘单位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汇总,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查阅资料等方法,判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资料由招聘单位留存。在审核过程中,出现考生材料不齐、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视为初审不合格。

初审合格的人员,凭身份证及报名表参加相应现场资格核验,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以现场资格核验结论为准。

(二)确定考核人选

在初审合格人员中按各岗位拟聘用名额不超过1:3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考核人选,考核人选名单将于5月31日下午18:00前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zpsq.gov.cn/公布。

(三)现场资格核验

网络初审合格人员在考核当天同时进行资格核验,考生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由工作人员核验考生网络报名提交的各项材料原件是否相符。核验合格的考生统一参加抽签,按抽签顺序进行考核。

(四)其他要求及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报名者所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或个人条件与岗位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形式

资格核验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5分。各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同一职位面试成绩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有关专家组成选聘委员会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三)确定体检人选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入围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六、其他事项

(一)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深人社规〔2019〕9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时间向坪山区委组织部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经公开招聘进入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和职业年金相关制度。

(二)对本次选聘入围并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不少于5年期限的聘用合同。聘期内,聘用人员拟调离该单位的,视为违约,单位可以不予办理调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5年聘期内,试用期结束,聘用人员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三)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最高年龄限制为40周岁以下(即1980年5月7日之后出生),45周岁以下(即1975年5月7日之后出生),50周岁以下(即1970年5月7日之后出生)。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招考相关资历、资格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1年5月8日。

(六)招聘查询网址:“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zpsq.gov.cn/)。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人社规〔2019〕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公告由坪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九)招聘咨询电话:0755-84622637。

附件下载>>>

附件1:深圳市坪山区公办中小学2021年上半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深圳市坪山区事业单位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doc
附件4:履职报告撰写要求.doc
附件5:深圳市坪山区公办中小学2021年公开选聘教师报名信息简表.xls
附件6: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pdf

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

2021年5月8日

原标题:深圳市坪山区公办中小学2021年上半年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szpsq.gov.cn/xxgk/rsxx/zkzp/content/post_87514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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