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2005年第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139号)、《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和《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大附中教育集团,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事业编制教师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州大学附属中学是全日制完全中学,是隶属于广州大学的公办学校。广州大学附属中学是“国家级示范性高中”,广东省首批省一级学校、广州市重点类中学。学校正式建校于1948年,前身是解放军15兵团干部子弟学校、广东军区干部子弟学校、华南军区干部子弟学校、中南军区子弟小学、广州八一中学、广州市第53中学、广州师范学院附中,2000年改名为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学校现有初、高中共103个教学班、近5000名学生及500余名教职工。学校既有光荣的革命传统,又有不断创新的教学思想。近年来学校坚持“以生为本,与时俱进”的现代教育理念,在各方面的工作中都取得了优异成绩,获得国家、省、市级的大批奖项。2018年5月8日,广州大学附属中学被广州市教育局认定为广州市市属教育集团。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是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下属唯一一所十二年一贯制公办学校,由南沙区人民政府委托广大附中教育集团管理,位于明珠湾起步区灵山岛尖西北侧,亭角大桥东侧,是广大附中教育集团旗下投入最大、建设面积最广、建设标准最高、环境最美的一所公办学校。
二、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2021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大附中教育集团第二次公开招聘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教师岗位需求表》)。
(二)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须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人才引进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资格条件(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
1.各职位具体专业、学历、学位要求,详见附件1。
2.考生所学专业应与其所报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相符,专业代码要求一致。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附件2《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主要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者)、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须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认为相近专业,通过资格审核后才能参加考试。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专业、教育学专业的考生,其专业和研究方向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方向一致,也符合要求。
3.年龄要求:具有本科学历及学位的,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或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历及学位的,或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报名截止之日。
4.所有报考教师职位的考生必须持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1届毕业生须承诺在正式入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5.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乙等或以上。暂未取得普通话证的2021届毕业生须承诺在正式入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普通话证,否则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6.港澳学习、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国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查询认证。
7.考生如在2021年12月31日前无法获得职位招聘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取消聘用资格。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近五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造假等行为的;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6.南沙区教育系统在职在编人员。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三、招聘对象
1、2021届毕业生:指于2021年1月1日(含)至2021年12月31日(含)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及符合《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文)条件的择业期内毕业生。)
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的港澳2021届毕业生可报考相关岗位。
2、非2021届毕业生:指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3、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四、报考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笔试、说课、专家组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考生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考生在各考试环节均不能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点击下方链接或扫描二维码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报名所需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
报名链接及二维码: https://www.wjx.cn/vj/tReWApS.aspx
2.时间:2021年5月22日00:00-5月26日17:00
3.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表、准考证、个人简历还应附以下材料(2021届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经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的大学本科或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成绩单、身份证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非2021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和学位证、学历证和学位证鉴定报告、身份证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2021届毕业生岗位的符合《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规定的择业期毕业生条件的考生,除了提供2021届毕业生所要求的资料外,还应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参与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其中,从未就业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同时提供空白三方协议书、就业推荐表、社保清单;曾经就业后辞职的考生在资格审核时同时提供原单位的劳动合同、社保清单、同意辞职证明、空白三方协议、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已建立劳动关系,且在资格审查时仍在有效期内的,视为不符合条件,有意隐瞒的考生,自己承担造成的后果。以择业期条件报名的考生在公开招聘报名日期截止之日前应处于非就业状态。
(1)报名表(见附件3,需粘贴个人近期正面证件照),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填写并上传。
(2)准考证(见附件4),报考人员填写个人信息,并在相应位置粘贴与报名表一致的个人近期正面证件照,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填写并上传。
(3)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A4大小),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
(4)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1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需在报名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5)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1)。
(6)考生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
(7)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以上材料均须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参与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
重要备注:因受疫情影响,除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时间按本公告外,其他环节具体时间地点待定。相关信息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官方公众号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报考人员请关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站(http://www.qgsydw.com)和 “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微信公众号,届时查询招聘的相关信息。
(二)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21年5月27日9:00-16:30
2.地点: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 中学部行政楼2F大厅
3.现场确认与现场资格审查同时同场地进行。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现场确认时,考生均须携带报名时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现场领取准考证及参加考试。(准考证上有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认可的专用章方为有效准考证)
4.不符合条件者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现场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5.具有博士学历及学位(含2021届博士研究生)或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经现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及资格审查通过后,可以免笔试环节,直接进入说课和专家组面试环节,其说课成绩和专家组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说课、专家组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30%、说课占30%、专家组面试占40%的比例计算,免笔试的考生按说课占40%、专家组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笔试、说课、专家组面试采用百分制评定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具体时间待定。
笔试地点: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考人数。笔试采用闭卷独立完成方式,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测试。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为60分,成绩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成绩及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官方公众号公布。
(二)说课
1.具体时间待定。
说课地点: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
具体时间和地点将电话或短信通知面试对象。
2.说课人数: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拟说课对象,如有进入说课范围人选放弃面试并提前告知的,在同一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说课条件的人数进行。
说课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未有说课合格人选的招聘岗位空缺。成绩于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根据考生说课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专家组面试人员。
(三)专家组面试
1.具体时间待定。
面试地点: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
具体时间和地点将电话或短信通知面试对象。
2.专家组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合格分为60分。
按笔试、说课、专家组面试所占比例计算总成绩,总分为100分。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总成绩达70分及以上者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按专家组面试成绩排序确定;专家组面试成绩仍一致时,以说课成绩排序确定;说课成绩仍一致时,以笔试成绩排序确定。
以上各环节时间、地点如有调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组织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第一次体检的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复查费用考生个人承担。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聘用单位可按综合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组织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组织考察人选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为1:1。组织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实绩等,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站(http://www.qgsydw.com)和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替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替补可拟聘人员。
(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工龄满一年以上的非2021届毕业生试用期为3个月,2021届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的非2021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统一按照专业技术十二级聘用,入编后将根据学校岗位设置的实际情况通过竞岗进行岗位聘用,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穗人社规〔2020〕33号)相关规定,持省外专业技术资格证的人员,须一年内申请职称重新评审,一年内不按要求申请职称重新评审或重新评审不通过的,可取消聘用资格。
(三)被聘用人员纳入广州市南沙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南沙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办理。
(四)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报考未列明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等级的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时暂定为岗位所列专业技术级别。其暂定岗位的时间不计算为相应的任职年限,待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后,才予以起算任职年限。
十、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并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发〔2017〕35号)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5年内禁止报考广州市南沙区机关事业单位。
(四)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五)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报考人员一经报名,视同服从并接受招考单位的工作岗位安排。
(七)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相关户籍和人事档案问题根据广州市和南沙区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执行。
(八)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查、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或有损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信息有较大差异,则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九)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凡在广大附中教育集团以往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过弄虚作假或有损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应聘者一律不再接受报名;
2.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报考者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十)符合条件的随军家属报名需能提供配偶所属驻穗部队师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符合随军到广州安置的证明、已批准的随军报告表、配偶现役证明等材料方可报考。
(十一)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十二)根据广大附中教育集团总体规划及集团内学校教育教学需要,集团内存在教师流动情况或者校内岗位调配情况,应聘者需服从广大附中教育集团和所在学校的工作安排。
(十三)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职位,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适当的调整,调整通知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站和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官方公众号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十一、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考生参加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笔试、说课、专家组面试等各环节的有关要求如下:
1.所有考生须在“粤省事”小程序中注册“粤康码”(或微信小程序“穗康码”),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态、来粤(穗)方式等情况。打印并如实填写《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见附件5)。
2.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返粤,并按属地化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耽误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按照广州市相关防疫要求执行;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腹泻等疑似症状、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考生,必须提供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
3.笔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旅居史或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考生,必须提供考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同时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粤康码”/“穗康码”及《承诺书》参加考试;其他地区无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考生必须同时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粤康码”/“穗康码”及本人签名的《承诺书》(见附件5,请考生自行打印填写)参加考试。上述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4.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5.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或“粤康码”/“穗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摄氏度等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6.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或经主考官允许的情况下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期间必须按要求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7.根据广州市和考点当地的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招聘环节和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
本公告由广大附中教育集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39035754,联系人:龙老师
监督电话:020-39004252,联系人:王老师
咨询时间、监督时间:工作日8:00-11:30;14:30-17:30
附件:
1:2021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大附中教育集团第二次公开招聘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教师岗位需求表.xlsx
4:2021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大附中教育集团第二次公开招聘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教师准考证.docx
备注:
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具体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灵山岛亭角大桥东侧
导航指引:
(1)百度地图:搜“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小学部”
(2)高德地图:搜“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
广大附中教育集团
2021年5月10日
原标题:2021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大附中教育集团第二次公开招聘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教师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qgsydw.com/qgsydw/recruit/insrecruit/20210510/790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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