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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湖南岳阳市君山区区外在编教师回乡任教支持计划招聘18人公告返回公告列表 >>

2021-06-12 被浏览:250次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湘政发〔2019〕18号)、岳阳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基础教育工作的意见》(岳发〔2020〕9号)、君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君政发〔2020〕7号)文件精神,为更好地支持君山区区外在编教师回乡任教,充实我区乡村教师队伍,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区委、区政府建设教育强区目标,拓宽区域内教师补充渠道,着力解决我区广大在外工作教师回乡执教的问题,推进师资力量薄弱学校教师补员,进一步壮大我区教师队伍,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编制统筹。根据全区各学校实际需要、年度用编计划,分年度确定回乡任教教师人数。

(二)集中办理。根据编制部门确认的年度回乡任教用编计划和岗位需求,统一于每年暑假办理回乡任教手续。

(三)民主公开。按人事调动流程,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和区委编办分工协作,依法依规,确保程序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区纪委监委负责全程监督。

(四)组织协调。充分考虑外地在编教师的实际困难,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协调,拟调动对象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到指定的乡镇学校任教。

三、组织领导

成立君山区区外在编教师回乡任教支持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由君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周志辉任组长,政府办副主任庞玉环任副组长,区纪委监委、区政府办、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适用条件

君山区区外在编教师回乡任教支持计划的适用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必须本人为君山区户籍,或者配偶为君山区户籍,或者配偶为君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或者本人父母(岳父母)为君山区户籍;

(二)必须是在编在岗公办学校正式教师;

(三)原则上在任教当地服务期满,且征得任教当地教育、人事主管部门同意调出;

(四)必须为政治思想表现好、品行端正的教师;

(五)必须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0周岁(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放宽到45周岁)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君山区区外在编教师回乡任教支持计划实施范围:

(一)近3年内教师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不定等次的;

(二)近3年内师德考核有不合格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四)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或在处分期限内的;

(五)因身体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调动情形。

五、办理程序

(一)公告

由君山区区外在编教师回乡任教支持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君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对外公开本年度区外在编教师回乡任教用编计划及岗位需求。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6月29日至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截止时间为6月30日下午18:00,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地点

君山区教育局教师工作与政工股。

3.报名流程

(1)填写《君山区区外在编教师回乡任教支持计划教师调动申请表》(见附件)。

(2)提交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材料包括:

①本人为君山区户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以及原单位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②配偶为君山区户籍的,须提供本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本人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结婚证、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以及原单位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③配偶为君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本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配偶所在工作单位在编在岗证明,本人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结婚证、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以及原单位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④父母为君山区户籍的,须提供本人和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本人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以及原单位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其中教师资格证必须与申请学段、学科相符,申请任教学段、学科以公告发布的学段、学科为依据、申请调入意向单位仅为个人意向,最终安排以区教育局安排为准。

4.审核。由君山区区外在编教师回乡任教支持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请调动教师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领导小组复核,确定拟面试人员名单。

5.面试。根据拟安排岗位要求组织面试,按岗位人数等额确定拟调人员名单。

6.考察。由人社部门对拟调人员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复审并组织考察。

7.公示。将拟调人员名单在君山区政府门户网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8.调配。公示无异议的,经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区人社部门向调出地发商调函。区教育局根据回乡任教教师户籍地及区域内学校编制短缺情况,统筹安排到校任教;并协同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委编办办理列编、工资发放等相关手续。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注重宣传。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君山区区外在编教师回乡任教支持计划顺利实施。

(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相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教师队伍管理的有关规定,在机构编制部门允许使用的编制内和规定的职数内,为拟调动人员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三)服从安排,有序调配。拟调入教师必须服从区教育局的岗位安排,到指定的乡镇学校任教,不得直接安排在中心城区学校(高中教师除外)。服务期至少5年。服务期内调入教师不得申请到区外或区内其他部门工作。

(四)严肃纪律,公正透明。各相关单位要严肃纪律,按照规定进行审核和商调等,做到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坚决杜绝违规行为和不正之风。因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工作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影响的,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实施方案由君山区区外在编教师回乡任教支持计划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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