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石碣镇公办中小学2021年秋季学期扩班的需要,石碣镇教育管理中心定于2021年7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编制外教师,公告如下:
本次招聘工作由石碣镇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
一、招聘岗位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公办中小学编制外专任教师53名,其中初中10名,小学43名(见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编制外教师,薪酬待遇按石碣镇临聘教师工资待遇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其中在石碣镇民办学校(幼儿园)工作且在有效合同期内的教师报考,必须提供由所在学校的校(园)长签署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二)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力,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特定条件;
(5)无违法犯罪记录;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7)肄业生、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2.专业要求
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与岗位要求相符。
3.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证要求
社会人员均需提供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2021年应届本科(学士)毕业生(含师范生和非师范生)需提供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或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研究生学历(硕士)报考可以暂不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二级乙等及以上。部分地区的应届毕业生确因疫情期间导致无法如期考取教师资格证的,可酌情延长时间。
4.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教育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及以上或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骨干教师等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报考——资格审核——统一笔试——面试考核——综合考察——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
(一)报考方式:网上报考;报考时间:2021年7月14日—18日。
(二)报考资料提交到电子邮箱:292826673@qq.com
(三)报考要求: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且须在报考期间按规定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材料才视同报考成功,因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招聘单位不另行通知,报考者责任自负。报考者按石碣镇招聘公办学校编外教师《报名表》和《信息表》 (附件2、3)及应聘相关岗位的5分钟片段教学视频,身份证、学历、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或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教育系列职称证书及其它材料。报考者提交本人5分钟左右片段教学视频。视频要求:视频中需呈现报考者全过程教态和语音表达等,试讲内容为报考对应学段岗位的学科课程(人教版),格式:MP4(手机)、AVI、MPEG,视频大小压缩在100M以内,所有资料文件命名为:报考单位+报考岗位+报考者姓名,上传至报考指定邮箱。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安排参加统一笔试,并将于7月20日通过信息予以通知。
(四)统一笔试、复审和面试考核
统一笔试为闭卷形式;面试考核形式为面试+试讲。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不进行排名,也不纳入考核总分,只设资格线,资格线分数为60分,即笔试成绩达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才能进入下一环节。然后,招聘单位根据考生视频表现进行打分,按本岗位成绩从高到低1:3确定进入面试考核人员。总成绩=面试考核成绩=面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考试实行百分制,各科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考核总成绩达标线为80分,面试考核不达标的不予录用。
1.统一笔试
(1)考试安排:统一笔试时间定于2021年7月23日9:30—11:30,以闭卷形式分科进行,考生凭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所有岗位统一试卷。
(2)考试成绩和入围名单:2021年7月26日通知入围面试考生,在笔试达标人员中按视频成绩从高到低,教师岗位按1:3确定进入面试考核人员名单,不达此比例的,实际达标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考核环节。
(3)考试范围:教育学、心理学、教学论等。
2.资格复审
复审时间为:2021年7月27日,现场资格复审提交纸质材料如下:
(1)内地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件;
(3)报考社会人员岗位须提交相应教师资格证,报考毕业生岗位的,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但符合报考相应教师资格条件的,可暂不提供。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因特殊原因未能提供的须书面承诺保证已取得上述相应材料的资格,并在体检前提供相关材料,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3.面试考核
(1)面试考核时间:2021年7月28日
(2)考核地点:石碣镇中心小学。
(3)考试形式:面试+试讲的形式为现场抽题现场备课后进行片段教学。
学科考核包括面试(占40%)和试讲(占60%)环节,由镇教育管理中心统一组织。考核达标分数线为80分,成绩不达标的考生不予录用,最后按学科考核成绩排名确定1:1拟录体检名单。考生凭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
(4)面试的主要形式为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辩),时间约3至5分钟。
(5)试讲为片段教学与技能展示,根据不同学科岗位特点进行。试讲的形式为现场备课片段教学,考生现场提前40分钟备课然后进行考核;音乐、体育和美术岗位以技能展示为主,信息技术岗位以技能测试为主,结合片段教学,时间约为15-20分钟;其它学科采用片段教学为主,时间约为8分钟。考试结束后,考生需在考场指定地点等候并领取学科考试成绩后方可离开。
(6)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①面试考核成绩=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
②面试考核成绩(音乐、美术、体育、信息类教师岗位)=试讲成绩 (实操×50%+试讲×50%)×60%+面试成绩40%
面试考核达标分数线为80分,成绩不达标的考生,成绩均不计入总分,不予录用。分岗位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拟聘结果的,则先按面试考核成绩、后按统一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考生面试考核成绩和统一笔试成绩相同,先按照试讲(实操)成绩、后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核的具体时间,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东莞市内指定三甲医院,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无理由迟到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程序、项目、纪律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五、考察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须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和入职背景审查。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体检合格的为拟聘用人员,并由镇教育管理中心将根据各学校的情况进行统一调配,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如不同意教育管理中心的统一调配的,视为放弃,我中心将另行补充。
拟聘人员聘期一般为每学年一聘。聘用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才予以相应下一聘期;不合格的,我镇各公办学校将不得聘用。
七、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东莞市教育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报考者应持“健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核;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核。
八、其他事项
(一)考生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要求报考,个人条件与报考要求不相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考生因考试不合格、论文答辩不通过和纪律处分等个人原因未能于2021年9月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取消聘用资格。
(三)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或毕业证明文件上的毕业时间为准。
(四)未能通过入职背景审查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其他不适和从事教师职业的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近两年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认定有违纪行为的人员;
6.应聘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不符合资格报考我市公办教职员的其他情形。
(六)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需申请回避的按管理权限报备。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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