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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湖北武汉东西湖区招公办幼儿园老师283人公告返回公告列表 >>

2021-07-23 被浏览:216次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东西湖区公办幼儿招聘幼儿教师、保育员保健共计283名,详见附件《2021年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西湖区)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思想政治素质高,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师德高尚,愿意履行本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本单位工作纪律,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幼儿为本、才艺兼备、擅长保教;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6.性格开朗,合作意识强,服从分配,吃苦耐劳,无不良犯罪记录。


  岗位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


  (一)幼儿教师


  1.幼儿教师学历及专业: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幼儿教育)及相近专业(具体要求见岗位条件)。


  2.年龄:35周岁以内(1985年7月21日后出生)。


  3.普通话等级:普通话等级二级甲等及以上。


  4.教师资格: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基本技能:幼儿教师具有幼儿教师的基本技能。


  (二)保育员


  1.学历及专业: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2.年龄:35周岁以内(1985年7月21日后出生);


  3.普通话要求:会说标准的普通话;


  4.基本技能:具有保育员岗位实际操作技能。


  5.其他:因岗位特殊性,保育员仅限女性报考。


  (三)保健


  1.学历及专业: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学类、临床学类及相近专业;


  2.年龄:35周岁以内(1985年7月21日后出生);


  3.普通话要求:会说标准的普通话;


  4.职业资格:具有执业师、助理执业师或护士执业证书。


  5.基本技能:熟练掌握公共卫生预防、疾病预防、保健护理、应急救治基本技能。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涉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5.现役军人;


  6.已经纳入东西湖区公办幼儿园同类人员身份管理的在岗人员;


  7.在校学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应届毕业生应在2021年8月31日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8、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并处于记录期的;


  9.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为百分制。笔试主要考核专业理论知识;面试形式待定。


  笔试与面试考核成绩的比重为4:6,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7月21日-7月26日)


  在湖北人才网(www.jobhb.com)、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网(www.dxh.gov.cn)、东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rsj.dxh.gov.cn)、东西湖区教育网站(jyj.dxh.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7月22日-7月26日)


  1、应聘申请。报考人员于2021年7月22日9:00起至7月26日17:00止登录湖北人才网(www.jobhb.com)进入“2021年东西湖区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工作人员”报考系统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上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如考生报名资格实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对报考系统若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拨打后台电话:027-50728791、50728793咨询。


  2、查询网上审查结果。2021年7月22日10:00起至2021年7月26日18:00止,由考务组根据考生网上报名基本信息填报情况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3、确认缴费。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7月22日10:30—7月26日24:00。通过审核的考生应在指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缴纳考试报名费以确认报名成功,未缴费或不按要求缴费的人员视为报名不成功。到账有时差,请考生尽早缴费。考试报名费按照每人100元收取。


  4、打印准考证(7月29日-31日)。考生报名成功后,请于2021年7月29日10:30—7月31日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网上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打印中遇到问题,请在准考证打印期限内工作时间咨询工作人员予以更正,其他时间不予受理,未在规定时间内反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联系电话:027-50728791、50728793。


  (三)笔试


  1.时间:2021年7月31日


  2.地点:以准考证指定地点为准。


  3.笔试开考的确定:当报考总人数达到总岗位招聘计划的1:2时可以开考。


  4.幼儿教师笔试内容:笔试采取百分制,主要考核专业理论知识,包括幼儿教育心理学及《幼儿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


  5.保育员笔试内容:笔试采取百分制,主要考核专业理论知识《保育员手册》。


  6.保健笔试内容:笔试采取百分制,主要考核专业理论知识。


  8月7日将在湖北人才网(www.jobhb.com)、东西湖区教育网站(jyj.dxh.gov.cn)发布笔试成绩、资格复审通知及资格复审名单。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待定。资格复审资料以通知要求为准。


  原则上按照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2的比例,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考生面试时需满足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对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2021年东西湖区公办幼儿招聘幼儿园工作人员面试通知书》,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者(资格条件不符合或不能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对于同一岗位有弃权的考生,在同一岗位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复审。


  (五)面试


  1.时间:时间待定


  2.地点:以准考证指定地点为准。


  3.面试人选的确定:资格复审后,依照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4.面试形式:待定。


  5.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认知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与岗位相关的实际综合应用能力。


  7.面试成绩采取截尾平均值计入。对7个考官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5个考官的平均分。


  8.面试当天由于考生弃考等原因,造成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不足1:2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面试分数必须达到60分且综合成绩必须达到60分最低分数线(含60分),则可以进入考核、体检阶段。


  9.因考生原因,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时,该岗位计划相应核减至与参考人数相同。


  (六)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折算计入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幼儿教师:同一招聘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进行排名;若笔试成绩还相同的,以笔试综合成绩中《幼儿教育指导纲要》成绩排名。


  2.保育员保健:同一招聘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进行排名。


  以上情形还相同的,在递补调剂时优先。无法递补调剂的,可申请等额增加岗位计划。


  (七)体检、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折算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须在三级以上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负责体检的务人员和主检生须在结果栏签署明确的合格或不合格意见。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议,可申请复查一次,安排考生到另一家市属三级甲等院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仍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核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采取函调、阅档、个别谈话、单位座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拟聘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如拟聘人员有工作经历的,需考核其现实工作表现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表上应有2人以上签署,提出明确的考核合格或考核不合格意见。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递补及调剂岗位


  1.对于岗位出现体检人数不足、体检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优先在同岗位依次递补,其中面试人数小于1:2比例的岗位,依次递补人员面试不得低于60分且综合成绩不低于60分。


  2.对于无人报考的岗位或无递补人员的岗位,将纳入调剂,调剂人员需符合岗位条件,同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且综合成绩不低于60分。在体检、考核合格的前提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直至岗位计划录满为止。


  (九)公示


  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由用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岗位认定手续。拟聘人员属在职人员的,应当提供依法解除或者终止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书面证明、辞职批复等。如拟聘人员在公示期满前仍未提供招聘所需相关资料的,将取消其拟聘资格。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最迟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将取消其拟聘资格。


  本次招聘幼儿教师、保育员保健属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非编制用工性质,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其薪酬待遇按东西湖区公办幼儿园同类人员相关标准执行。


  五、相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请关注湖北人才网(www.jobhb.com)、东西湖区教育局网(jyj.dxh.gov.cn)相关信息,并确保通讯畅通。因所填电话有误或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通讯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2、本次招聘将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具体防控安排由区教育局专门制定。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考生应在考试日前14天每日自查自报有无发热、咳嗽、胸闷等异常症状。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配合体温监测,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卡”均为绿码且无星号标识,遵守现场防疫守则,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如发现异常的,将按有关防控措施处理。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遵守考纪。对在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试弊的应聘者,经查实的,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或培训;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及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5、本次招聘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7-83211343。


  6、本实施方案由武汉市东西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武汉市东西湖区教育局另行规定。


  招聘咨询电话:027-83894625 027-8308229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点击下载


  2021年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西湖区)公办幼儿园工作人员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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