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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凤凰第一幼儿园招聘启事返回公告列表 >>

2021-08-04 被浏览:231次

关于我们

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凤凰第一幼儿园是一所新型公办园,幼儿园座落在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西环路格塘新村,占地面积2500平方米,建筑面积4600平方米,办学规模13个班,深圳市一级幼儿园。幼儿园园舍独立,宽敞明亮,美观实用,符合幼儿年龄发展特点。是一所功能齐全,设备完善、结构合理,融美化、儿童化、教育化为一体的幼儿园。

优美环境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岗位要求所规定的条件。

招聘岗位


信息管理员(1人)

岗位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信息技术相关专业;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

3.持有健康证;

4.有电教工作经验,熟悉一般音频、视频录制与剪辑,有摄影特长者优先;

5.有教师资格证或有全日制本科学历者优先。


资产管理员(1人)

岗位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财经、会计、审计相关专业;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

3.持有健康证;

4.有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职称证者优先;

5.有幼儿园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保健医生(1人)

岗位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学相关专业;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

3.持有医师资格证、护士证等证书,并承诺一年内取得保健医生培训证书或上岗证书;

4.持有健康证;

5.专业能力强,有幼儿园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实习生(2人)

岗位要求:

1.喜欢孩子,热爱教育事业;

2.工作细心、耐心,有责任心;

3.年龄25周岁及以下;

4.持有健康证;

5.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校在读证明或学籍验证报告),学前教育专业或美术、音乐、体育等相关专业;

6.学前教育专业,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优先。

招聘流程

● 报名条件 ●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失信惩戒对象;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 报名材料 ●

1.报名表(附件1);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

2.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及其他岗位相关证书;

5.承诺书(附件3);

6.证明:报考人员为龙岗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附件4);

7.工作经历证明(如劳动合同、社保清单、工资单、聘用证书等);

8.荣誉证书等材料。

● 注意事项 ●

1.报名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聘用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 材料初审 ●

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按照报名情况、基本条件、查阅材料等综合情况,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人员,并将通过短信或电话等告知材料初审结果。

● 综合考核 ●

1.面试时间:待定,资格初审入围后通过电话、短信通知。

2.面试地点:以后续通知为准;

3.面试方式:具体方式以后续通知为准。

4.面试结果: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面试者。

5.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综合考核事项。综合考核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 体检 ●

1.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须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 公示 ●

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拟聘人员公示事项。

● 聘用 ●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

报名事项

● 报名时间 ●

1.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14日(星期六)下午17:00截止。请将报名材料电子档按顺序排列,发送至指定邮箱:FHDYYEY@lg.gov.cn。

2.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手机号码”,我们会有专人跟您联系。

3. 报考人员如对招聘公告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相关疑问,请咨询电话:0755-28509553/15899855174李老师(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 有关说明 ●

1.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2.薪酬待遇:参照市区公办幼儿园聘用教职工工资方案执行。

3.幼儿园地址:龙岗区布吉街道西环路格塘新村168号;交通指引:乘坐822、937、385、381到春蕾幼儿园公交站台下。

福利待遇

五险一金

绩效奖励

专业培训

成长平台

工会活动

带薪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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