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的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及社会人员。
1.2021年应届毕业生:指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且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及符合《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的择业期内毕业生。择业期时间计算截止至公开招聘报名首日前一天。
2.社会人员:须获得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且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含(国)境外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黄埔实验学校本次公开招聘雇员制教师1名。具体职位和要求如下:
并按要求填写报名表
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附属黄埔实验学校雇员制教师招聘报名表.docx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3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时间计算截止至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二)岗位资格条件
1.各职位具体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要求见《2021年华南师范大学附属黄埔实验学校公开招聘雇员制教师职位表》。
2.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必须持有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中小学系列教师资格证。社会人员必须在报名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方可报名,且须承诺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可不予录用。
3.年龄条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30周岁及以下;社会人员35周岁及以下。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至公开招聘报名首日前一天。
4.所学的专业必须符合应聘职位的专业条件相符。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研究生可以本科专业报考。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报考时须持有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报名首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不得报考。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8月29日在学校公众号上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报考广州市华南师范大学附属黄埔实验学校的人员须在9月1日前,将报名材料放在同个文件夹内,以“应聘**教师+毕业院校+姓名”命名(例:应聘语文老师+北京师范大学+张三+来自广州教师代课公众号)压缩发送至邮箱:hphf2021@163.com,邮件标题须与压缩包名称一致。逾期不接受报名,提交材料不齐或不按要求报名者,视为报名不成功。
1.报名材料:
①华南师范大学附属黄埔实验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扫码下载附件1后用电脑填写,进入资格复审时自行打印签名)。
②个人简历(首页务必写清楚自己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
③免冠彩色生活照一张(原图)。
④身份证正面、反面。
⑤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⑥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⑦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
⑧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含本科以上所有学历阶段的证书,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最后学历阶段的证书可暂不提供)。
⑨就业推荐表和学业成绩单(应届毕业生提供)。
⑩自我介绍视频(要求:一分钟之内,拍全身,忌浓妆。)
(上述①-⑨材料需按顺序整合至同个PDF文件中,即提交的压缩包中只有一个PDF文件和一个视频。)
(三)面试(教学能力测试)
(四)笔试与心理品质测试
(五)体检
(六)考察
(七)公示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学校公众号公示。
(八)录用
(九)工资待遇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新冠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广东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以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考生参加线下笔试和面试、体检等招聘各环节的有关要求如下:
(一)考生从考试和体检前14天起,每日在“粤康码”或“穗康码”等健康二维码上如实进行健康申报,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穗方式等情况。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考生自行打印并如实填写《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
(二)考生必须同时凭健康二维码、有效身份证及经考生本人签名的《承诺书》参加考试和体检,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三)考试和体检前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正处于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期的,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四)《承诺书》中涉及需提供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报告的考生,在参加考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考试前3天内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的报告,方可参加考试和体检(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
(五)“粤康码”或“穗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参加线下考试和体检。
(六)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全程佩戴。未戴口罩的考生不得参加线下考试和体检。
(七)考官和工作人员参加公开招聘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广州市和黄埔区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执行。
(八)根据广州市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我校有权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招考方式等进行相应的调整。
(一)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要求填报并提交报名材料,并确保所填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提交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二)本公告凡提及“以下”“以上”的,均含本数量或本级。
(三)报考人员参加笔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不一致的,不得参加考试。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均与本次招聘组织者无关,希望报考者不要相信社会的传言。
(五)如因疫情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国家有关考试统一延迟而影响考生取得相关证书时间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次招聘的时间以及职位,可根据工作进度和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七)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舞弊行为的,按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处理。
(八)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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