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佛山市三水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保证公办学校教师满足教学需求,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三水区华侨中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教师4名。本次招聘的临聘教师为非编制人员,按《佛山市三水区公办学校合同制教师(临聘教师)工资待遇实施方案》享受相关待遇。
一、招聘职位和招聘数量
高中语文1人,高中英语1人,高中生物1人,初中体育1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大学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不含本区公办学校合同期内临聘教师):(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乐于奉献,身体健康。(二)其他资格条件1.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3.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符;4.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须填写《佛山市三水区直属学校2021年招聘临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将《报名表》和相关资料扫描件(含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相关荣誉证书)打包,以“学科+姓名”为邮件名,在规定时间内发至华侨中学指定邮箱:674947913@qq.com,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详见《职位需求表》(附件1)
(二)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学校会提前通知考生,面试当天,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接受资格复审,并现场提交复印件:
1.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
3.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4.教师资格证;
5.个人简历。
8月24日学校以电话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到校面试的时间和地点,根据要求参加面试,高中语文等学科采取说课和答辩方式进行,初中体育采取技能展示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现场公布。
(四)体检。依成绩高低排名顺序,按招聘职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须按要求在用人单位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如出现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用人单位经研究,可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其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被考察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执行,不得聘用。被考察人有拒绝、逃避征集服义务兵役行为的,按《广东省关于拒绝、逃避服义务兵役行为处罚办法(暂行)》予以处理。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职位的,招聘单位可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六)公示聘用。对于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公示无误后,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并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持“健康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后参加考试。
(二)应聘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
(三)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应聘人员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五、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中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三水区公办学校合同期内的临聘教师不得报名应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报考;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四)考生可查阅职位表需求表(附件1)获取联系方式。
附件1:佛山市三水区直属学校2021年招聘临聘教师职位需求表.xls
附件2: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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