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是广东省教育厅主办,2014年3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公益二类。校址在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297号。学院主要承担高等职业教育和成人学历教育;承担林业行业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开展生态及相关行业的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开展国内外校际学术交流和教育科研合作。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学院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专业要求
部门 | 岗位 | 人数 | 招聘对象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其他条件 | 联系方式 | |
硕士 | 本科 | |||||||
经济贸易学院 | 辅导员 | 1 | 社会人员或应届毕业生 | 专业不限 | / | 研究生具硕士学位及以上 | 1.中共党员; 2.35周岁以下; 3.有新媒体从业经验或有辅导员经历者优先。 | 钟老师: 18402027273 邮箱: 7831358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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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 | 工作人员 | 1 | 社会人员或应届毕业生 | 专业不限 | / | 研究生具硕士学位及以上 | 1.中共党员; 2.35周岁以下; 3.有辅导员或资助管理经历者优先。 | 唐老师:020-87032191 邮箱:73421565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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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专业名称、代码参考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海外留学者还需提供课程成绩单(中文)。
(二)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 身体健康,能胜任聘用岗位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 港澳、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及有关材料。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检察调查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应报名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招满为止
2. 本次招聘仅接受应聘人员通过网上报名,提交报名材料邮件格式名称统一为“姓名+具体应聘岗位+学历学位+毕业院校+高校人才网”。报名电子邮箱详见招聘表上各岗位的联系人邮箱;
3. 相关要求: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应聘登记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已被聘用的,即解除聘用。
(二)面试(试讲)
1. 面试时间具体安排及相关要求请以电话通知为准;
2. 参加面试人员在指定时间达到指定地点,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 面试内容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答辩方式,根据教师岗位及专业安排,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进行综合考评,包括教育教学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板书、仪表等;
非教师岗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技能水平、应变能力及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等。
4. 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录用人员。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成绩的高低顺序,以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录用人员,并通知录用人员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或者体检合格但放弃聘用的按照成绩高低进行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福利待遇
录用后工资待遇参照学院聘用人员工资制度执行。
五、咨询及监督电话
(一)报名咨询电话:020-87029025
(二)监督电话:020-87032941
(三)本公告由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组织人事部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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