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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教育系统赴高校校园招聘中小学教师147名公告返回公告列表 >>

2021-10-26 被浏览:488次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教育系统赴高校校园招聘设点,面向2022年、2021年、2020年毕业生,招聘公办教师(事业单位编制)14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8.专业相符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所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相符

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具体参考《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

本科学历专业与研究生学历专业不相同。报考者可以以本科学历专业或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相应的岗位。假设报考者本科专业为物理,研究生专业为美术,则可以报考物理教师或美术教师的岗位。

(2)专业相近

应聘者所学专业(含海外学历学位)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范围,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超过一半基本一致的,可直接填写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和提交成绩表进行报考,审核后认定为相近专业的可通过报考。

9.学业成绩要求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本科学历毕业生应聘语文、英语、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位在读期间的平均成绩80分及以上或绩点3.0及以上;应聘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体育、音乐、美术教师岗位在读期间的平均成绩78分及以上或绩点2.8及以上;应聘特殊教育教师、中职学校专业课程教师岗位成绩不限。

10.报考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教师岗位的应聘者,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11.教师资格证要求

应聘者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与招聘岗位相应的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假设报考者具备高中语文教师资格,可以报考初中、小学语文教师岗位。报考初中岗位的需提供初中或以上教师资格证,仅有小学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在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6.定向委托培养的毕业生;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对象

参加校园招聘的对象为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和留学回国(境)2022年、2021年、2020年毕业生(即2020年6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毕业,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当天。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湖南师范大学考点报名时间:2021年11月9日8:30-11月11日15:30。

华南理工大学考点报名时间:2021年11月9日8:30-11月13日15:30。

华南师范大学考点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7日8:30-11月19日15:30。

京津考点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9日8:30-12月3日15:30。

本次招聘设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考点,将视实际情况调整。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符合招聘条件人员须登陆报名系统(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www.chancheng.gov.cn/ccjy)进行网上报名,报名要求:每名考生只限报一个岗位,且须在报考时间内按规定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材料,因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招聘单位不另行通知,报考者责任自负。报考者按系统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家庭情况等,上传近三个月证件照、就业推荐表、成绩表。如具备本科(含)以上学历证书、学士(含)以上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各种证书,须在报名系统相应栏目进行上传。

考生应践行诚信报考,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并符合招聘条件,违者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考试

本次校园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笔试”方式进行。

在招聘考点按本公告中招聘程序第(三)点资格审查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现场确认报名,按招聘岗位确定面试名单。

湖南师范大学考点考试时间:2021年11月12日-14日(11月12日进行现场确认报名)。

华南理工大学考点考试时间:2021年11月16日-17日(11月16日进行现场确认报名)。

华南师范大学考点考试时间:2021年11月20日-22日(11月20日进行现场确认报名)。

京津考点考试时间:拟于12月上旬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等高校现场招聘。

各考点是否开考,视疫情形势等实际情况确定;后一考点招聘岗位的设置根据前一考点招聘岗位完成情况进行调整确定;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报名系统中的通知为准。

1.面试(含部分学科的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职业精神、专业素养和从教潜能等方面的内容。面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60分合格分数线,按6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不达合格分数线不进入笔试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笔试。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招聘岗位数1:5确定笔试名单,如实际笔试人数不足比例,按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招考岗位是否组织下一环节。

笔试内容为与教育教学工作、所学专业相关或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按40%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禅城区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www.chancheng.gov.cn/ccjy/)、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ancheng.gov.cn/)公布。

(三)资格审查

根据面试+笔试成绩合计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招聘岗位等额确定资格审查人选(设定最低拟录用分数控制线为70分),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若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招聘单位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

1.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张贴小一寸彩色近照);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成绩表、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的成绩表、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毕业证书未取得的可暂不提供;

5.教师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各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未取得的可暂不提供;

6.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毕业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须凭《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四)体检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通知本人参加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标准》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拟聘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将不进入下一环节。体检对象因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用人单位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的,用人单位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禅城区教育局门户网站、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网址同前)。

(七)签订就业协议

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

(八)正式聘用

区教育局对拟聘用人员报考资料、考察情况、档案情况等审核通过后,报区委组织部审批,办理接收手续,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九)录用后的试用考察

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薪酬待遇

(一)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相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由区财政统发。

(二)符合《禅城区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评定)、管理办法》优秀毕业生条件的,按文件给予扶持。

六、其他规定

(一)凡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情形的,不能应聘。

(二)被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的拟聘用人员,不能再参加2022年禅城区公办中小学其他批次的公开招聘,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进入体检及之后环节的拟聘用人员,如自行放弃的,三年内不得再参加禅城区公办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并按不诚信应聘记录在案。

(三)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1.考生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相应考点城市的健康码和行程码,按当地防疫要求提供考前48或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材料并配合完成体温检测。相应考点城市的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外地考生应提前了解所在考点城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相应城市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

3.考前14天内出现过发热、有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相应考点城市的健康码为黄码的考生按当地防疫要求执行。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1)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考生;(2)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3)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4)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考生;(5)考试当天相应考点城市的健康码为红码或体温≥37.3℃的考生。

5.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或面试环节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6.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针对考生的防疫措施和要求随疫情发展而变化,以考点相关部门最新公布为准。

(四)对于本次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七)本公告中安排的时间视疫情形势等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并将及时在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实时留意。

(八)本次高校校园招聘笔试成绩超过60分,未被录用的应聘者,在通过资格审查后可直接进入禅城区临聘教师库。

(九)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757-88017223,0757-88017224,监督投诉电话:0757-82063912。应聘中职教师岗位咨询电话:0757-82301060,其余岗位咨询电话:0757-82341110。招聘期间接听电话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本方案解释权归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2022年佛山市禅城区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表.pdf

附件2.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

2021年10月25日

原标题:2022年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教育系统赴高校校园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hancheng.gov.cn/fsccccjy/gkmlpt/content/5/5048/post_5048502.html#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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