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2. 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教师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3. 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4. 具有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届毕业生除外)。
东莞市第四高级中学是东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普通高中,现为广东省一级学校、广东省普通高中教学水平优秀学校、全国学校体育工作示范性学校、全国青少年校园篮球特色学校、全国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先进学校、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学校位于东莞市中堂镇中心区,交通发达,地理位置优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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