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
3.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有一定的教学经验,有较强的班级管理能力;
5.有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学科基础扎实,有良好的表达能力;
6.年龄50岁以下,有小学数学中高年级教学经验者优先。
南城区中心小学,创办于1997年9月,位于东莞新城市中心区,原名东莞阳光小学,2000年12月被评为市一级学校,2002年9月学校从莞城区归属到南城区管理,2003年被市教育局批准更名为 东莞市南城区中心小学 ,同时可挂 东莞市南城区阳光小学 的牌子。2004年12月被评为广东省一级学校,至今已有19年办学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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