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2.身体健康,录用前取得会计证,能胜任食堂会计工作,履行岗位职责。
3.年龄条件:40岁及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要求可适当放宽。
4.遵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食堂管理等政策,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守学校食堂岗位职责及要求,服从学校及业务主管的工作安排。
5.有相应的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东莞市长安中学系东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高级中学,创办于1958年,地处全国百强镇前十名的长安镇,与深圳接壤,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近年来,因办学成绩突出,获评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全国校园大课间啦啦操推广实施单位、广东省校园足球推广学校、广东省绿色学校、广东省现代教育技术试验学校、广东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单位、东莞市一级学校、东莞市文明单位、东莞市文明校园、东莞市园林式学校、东莞市文化建设先进学校、东莞市 品牌学校 。学校的办学理念是 快乐、健康、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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